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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工作合同的法律常识问题!

来源:www.668e.net   时间:2023-06-03 22:50   点击:29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关于签订工作合同的法律常识问题!

别担心,一般不需要,至于签订什么期限合同也应该双方协议,至于合同没有到期想离职的不是不可以,你并没有卖给单位,只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即可,但是要是重要岗位的话,单位和你可能要签订其他协议,那样的话也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合同法具备哪些的条款

是否是劳动合同具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是整个合同法,那你就搜个全文看看吧。

三、合同的法律

你被骗了~是不是布艺加工~~!请千万别给他汇款~!切忌~!

四、合同有效的法律规定

合同有效的法律规定有以下方面: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宏闹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蔽卜罩。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弊知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付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要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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