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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转土地,房产涉及哪些税?

75 2024-09-05 05:26 admin

一、无偿划转土地,房产涉及哪些税?

按照现行契税条例规定,对于以出让方式承受原国有划拨土地,应征收契税;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原国有划拨土地,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契税。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二、土地剥离怎么处理?

按剥离土方计算,双方商议价格进行赔偿,

三、土地剥离检测要求?

表土剥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表土厚度及分布均匀程度、土壤肥力、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表土剥离的厚度和施工方式,厚度可取0.20m~0.80m。

2 黄土覆盖地区可不剥离表土。

3 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养护、回覆利用。

四、涉及到房产土地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和资金股一样进行转让即可,因为股东当初用房产和土地入股时已经将房产和土地评估作价出资给了企业,因此这时房产和土地都归企业所有,他要转让股权只需和受让协商股权转让价格其相关事项,只要协商一致即可,但有一点要注意,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五、土地剥离土壤检测要求?

表土剥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表土厚度及分布均匀程度、土壤肥力、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表土剥离的厚度和施工方式,厚度可取0.20m~0.80m。2 黄土覆盖地区可不剥离表土。3 高寒草原草甸地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养护、回覆利用。

六、股票中,什么叫"资产剥离?

股票剥离就是股票中的资产剥离,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七、母公司以土地房产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否做土地房产进行资产评估?

应该做土地房产的资产评估。

母公司以土地房产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必须找合法的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增资的母公司的那部分土地房产,做全新的审核评估,这样才能有个合理可信的价值,用来增资全资子公司。以便让子公司的实收资本明晰可靠。

八、资产剥离与企业分立的区别?

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和拆分上市三者均属于收缩型资本运营模式。资产剥离是指把企业所属的一部分不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资产出售给第三方 ,这些资产可以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也可以是整个子公司或分公司。资产剥离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 )不良资产的存在恶化了公司财务状况;

(2 )某些资产明显干扰了其它业务组合的运行 ;

(3 )行业竞争激烈 ,公司急需收缩产业战线。公司分立是指公司将其拥有的某一子公司的全部股份 ,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 ,从而在法律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通过这种资本运营方式 ,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股权结构的新公司。

在分立过程中 ,不存在股权和控制权向第三方转移的情况 ,母公司的价值实际上没有改变 ,但子公司却有机会单独面对市场 ,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价值判断。公司分立通常可分为标准式分立、换股式分立和解散式分立。

九、资产剥离股价会怎么样?

单纯剥离主业资产市值一定会降的,但没有企业会单纯的剥离主业,一般是重大资产重组,或借壳上市,才会剥离亏损的主业,把壳资源卖掉。市值如何真不好说。

十、资产剥离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在资产剥离中,购买者通常是一家已存在的企业,因此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对购买者而言,实际上是吸收合并或收购。被剥离的资产一般以下列两种形式出现:具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无法人地位的按地区、产品分类的部门、分公司或生产线。

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应分别被剥离资产的形式不同而有区别。当进行剥离的企业出售的是其控股子公司时,应根据收到的现金(或其他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若被剥离的资产为企业内部的无独立法人地位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线时,则应视为资产处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

而且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形式不同,会计处理也大相径庭,贵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经济形式,在以下的论述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

1.国有企业,国家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涉及被剥离项目的资产转移或者经营职能的改变,将有关项目无偿转交给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经办的会计核算,借“实收资本—国家资本”、“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或者是借“盈余公积”,贷“固定资产”。

将有关资产有偿移交的会计核算,企业如果将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实际上是对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企业的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和资产交换方式息息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必然是一个追逐利润的过程,资产交易作为公司的一种市场行为,当然也不例外,资产交易的方式主要有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资产置换4大类,而每一类又表现出不同的交易动机。从单个企业资产交易的角度来看,其具体交易动机又会表现出不同的形式,而且大多数资产交易的动因不仅局限于一个因素,而是由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关于股权转让,从转让主体上划分可以是股东将自己对该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可以是企业转让自己对外投资的股权,但若续前一问题进行分析,应该是股东转让自己股权,算不上企业的整体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一套完善的股权转让程序:如股东会决议、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和收取股权转让款、注销和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按照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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