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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

103 2023-08-04 05:37 admin

一、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

按照现行税法及个人所得税管理条例规定,推算税前收入:10775元(已扣社保)。

计算方法如下,按缴纳税款900元的水平,可知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假设税前收入X元,则有:(X-3500)*20%-555=900元,X=10775元。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即免征额),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如下:

1、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应交个税;说明:按照我国现行个税条例,薪酬所得计征个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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