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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成交原理?

214 2024-06-19 08:17 admin

一、股票成交原理?

股票交易的成交原理是先挂单委托,然后股票交易系统按照一定原则进行交易的自动促成。(股票的成交的基本原理是供求关系,供大于需求价格上涨,反之股价下降)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首先是证券交易所。中国大陆目前仅有两家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促成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

  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与价格最低的卖方报价优先于其他一切报价成交。

  时间优先原则要求:在以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报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

  客户委托优先原则表现为:证券公司在自由买卖与代理买卖之间,优先进行代理买卖。

二、股票成交顺序?

1、股票成交一般依次遵守这以下三个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数量优先。股票9点30分的成交顺序为: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2、在股市开市,也就是9点30分时,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三、股票的成交金额是买卖都算吗?

成交额就是指股票买卖双方的成交金额。比如在股票市场常听到:“大盘破万亿了”,“大盘只有5千亿”也就是指买卖双方的成交金额为1万亿或五千亿。

成交额=股价×成交量,假设买方有10手,卖方也有10万手,股价为10元。在买卖股票要买方和卖方的价格统一才会成交,因此最终的成交额为10万×10元=100万。

此外,投资者要注意成交量和成交额的区别:成交量是指数量,在计算方式上是单边计算,比同上举例,买卖双方各有10万手,在计算成交量的时候计算为10万手,而不是计算为20万手。

四、股票的成交规则?

股票成交的有三种方式:

1.口头竞价交易、

2.板牌竞价交易、

3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

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五、股票成交明细,的数值都代表什么意思?

1、在股票成交明细中,左起第一列式成交时间,一般15秒公布一次,第二列是成交价,第三列是成交手数,如果是主动性买入成交就显示成红色和一个向上的箭头,如果是主动性卖出成交就显示成绿色和一个向下的箭头,第四列是成交笔数,也就是总共有多少笔委托成交,通过成交手数和对应的笔数,可以大略的估计出成交参与方有没有机构,大户还是全是散户。

2、股民要想看到股票的成交量和大单买卖情况的话,就必须要用到分时成交明细,可以在股票软件中找到你需要的股票,然后输入“01”后按回车键,就可以看到分时成交明细了。在分时成交明细中的最右边,股民会看一个灰色的数字,它的含义就是说这一个分笔成交只包含了几笔成交的数量(深市股票),比如说灰色数字是3,就明这次成交一共有3笔。

六、如何知道股票成交没有?挂单股票可以成交吗?

股票成交可到委托卖出看看,如果挂单没了,说明已经卖出。挂单股票不一定能成交。

股票成交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则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七、股票成交撮合规则?

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规则如下:   1、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2、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3、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4、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八、股票如何竞价成交?

集合竞价就是每天交易开始前,即:9点15分到9点25分,沪深证交所开始接受股民有效的买卖指令,如:涨跌幅必须按规定填单(当日上市的新股除外),否则主机不接受。但此时电脑不撮合成交。

在9点30分正式开盘的一瞬间,沪深证交所的电脑主机开始撮合成交,以每个股票最大成交量的价格来确定每个股票的开盘价格。下午开盘没有集合竞价。集合竞价不适用范围:新股申购、配股、债券。

九、股票成交明细的原理?

股票成交明细原理看似简单,实则不然。具体讲:1、在股票成交明细中,左起第一列式成交时间,一般15秒公布一次,第二列是成交价,第三列是成交手数,如果是主动性买入成交就显示成红色和一个向上的箭头,如果是主动性卖出成交就显示成绿色和一个向下的箭头,第四列是成交笔数,也就是总共有多少笔委托成交,通过成交手数和对应的笔数,可以大略的估计出成交参与方有没有机构,大户还是全是散户。

  2、股民要想看到股票的成交量和大单买卖情况的话,就必须要用到分时成交明细,可以在股票软件中找到你需要的股票,然后输入“01”后按回车键,就可以看到分时成交明细了。在分时成交明细中的最右边,股民会看一个灰色的数字,它的含义就是说这一个分笔成交只包含了几笔成交的数量(深市股票),比如说灰色数字是3,就明这次成交一共有3笔。

十、股票成交有几种方式?

1、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时间优先原则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交易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

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股票成交原则的详细说明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 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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